比如警察在犯罪現場搜集到的evidence,要集中到evidence room,要記錄誰來拿過。不是所有的證據都會拿到法庭上,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會去打官司,但是evidence 管理就是為了萬一有官司。90%的案件最後都打不到法庭。但是不等於不好好保管90% evidence。
筆錄也是一樣。不管最後打不打官司,證據都要為可能的官司保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