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算他們要賠償,也不能要那麽多

來源: 2025-11-07 17:33:2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簽完合同,他們第二天就讓我們提供驗房人信息。

然後就是他們裝了幾扇窗戶,還有幾扇沒裝,就開始第一次驗房。

之後就是發現問題,來回扯皮。

然後就是第二次驗房。驗房那天他們派來裝外牆的,噪音極大,根本沒辦法和驗房師正常溝通。

然後就是寫解除合同的通知。

從簽約到解除合同通知,前後不過20來天。這20天,他們在忙著建別的房子,基本上除了裝窗戶,修問題,沒幹別的事。

房子是別人先簽了購買合同,不知為何解約了。建也是為那個購房者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