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應該是可以終止的

關鍵就在這一萬的違約金上。

就算白給,我也不敢住那個房子了。連我這個外行,都能找到那麽多潛在安全隱患,每個房間都有,廚房衛生間都有。這些換成別的公司,也許可以讓他們修複。但是,這家公司在“修複”的時候,把本來比較容易修複的問題,修成了safety harzard。還告訴我們是在county inspector的指導下修複的,並且pass 了code.我一個外行瞅一眼都知道問題更大了。而且第二個驗房師明確寫了承重牆兩處safety harzard.建築過程中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做,鬼知道他們會搞出多少問題。神不知鬼不覺給我埋顆雷我都不知道。

建築商一定是不能得罪的。現在溝通成這個樣子,誰還敢要他們的房子啊?

那我就找律師來徹底解約了。的確可以修改,但是你改完出現safety harzard就不應該了。沒法相信他們了。

我的代理說已經發出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了。他明天會打電話給他們。這幾天一直找不到人,我覺得明天也不會找得到。

我準備好給律師看的文件.直接發律師函,也許會好一點。

幸好所有的照片,驗房文件,溝通過程中的郵件往來,都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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