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的法律和美國不一樣,但是罰票是民事問題,酒駕血液程度是刑事問題,一般刑事問題取證會嚴格許多,不輕易假設任何事情。

來源: 2025-08-20 05:59: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拒絕酒精測試和僅僅酒駕,本身都是一個輕罪,拒絕測試的懲罰是比如罰款和吊銷執照。認定酒駕是酒駕本身也是類似懲罰。這就是你所說的沒有票或者沒有測試應該假設最高懲罰。僅僅酒駕駛不蹲監獄的。

但是這個案子,不僅僅是酒駕,而是過失傷人甚至過失殺人的問題。那麽是否確定有酒駕可能對定罪判刑有一定影響,那麽如果當事人打電話給律師,律師也會建議拒絕酒駕測試,這樣寧可接受對酒駕的最高懲罰,可能在過失傷人問題上稍微有點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