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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24-10-28 10:49: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的帖子中原本寫的是,半年前家裏收到法院subpoena需要出庭作證,現在又是8年前的事了,到底哪一樁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