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基本法律概念

來源: 2024-01-07 09:57:3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至少在美國,房客不可能「請了」陪審團,所以你要是不知道對方在說什麼,最好不要瞎掰。

同時告訴你的「朋友」,因為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和庭審,如果不想被對手弄死,最好找律師代表出庭。不要到時侯輸了官司,再來哭鬧美國司法不公雲。

記住,在美國大部分的民事訴訟,沒有所謂的公平正義,有的是誰 (被告和原告雙方)誰能夠充分說出什麼東西,可以「忽悠陪審團的成員」,相信所言有理。這種東西不找專業人士,是自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