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前財產非常容易變成婚姻財產,你這十萬元往共同賬戶裏麵存,就是婚內贈與,這個婚前財產就不存在了。
你們幾年前分開財產,不等於分居,在法律上沒有效力,所謂分開以來這些年雙方積累的財產,也是婚姻財產,不管在誰的賬戶裏麵,都是要分的。
你們不要自己臆想法律了,去找一個律師協調人,divorce mediator, 不偏向任何一方地幫助你們了解自己的權利,幫助你們起草離婚協議,幫助你們不浪費感情胡來,幫助你們避免矛盾激化,還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