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良心的說,您的先生雖然有殘疾,但是應該沒有失去行為意識,所以他對於自身行動的決定,是其個人的決定,沒有所謂需要向子女問責的部分
因為,去提親這是親情,不是公司的派任,因此沒有所謂責任歸屬的部分,其實,為啥不讓孩子陪同前往,說不定可以給女方父母一個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