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麽還不理解呢?

來源: 2023-07-07 10:52: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1月4日才開始上班的,在這之前你都不是公司的員工。

有不少公司最後一周都是holiday, 12/28/2020 -  1/1/2021 都是 holidays ( 我以前的公司就是這樣的)。

假如你的公司也是這樣最後一周是holidays,按照你的邏輯,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2/28/2020  -  1/1/2021 的工資了?

因為你也是從12/28/2020 開始都沒有缺席的。

不說啥規定了,就常識講,你覺得合理嗎? 公司會那麽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