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貓的專業分析。你的意見和真實情況驚人的類似。對方的律師也是這樣解釋的。他們提出了一個和解方案,數額我是滿意的。但是

來源: 2023-07-06 18:35: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因為有些額外的要求,例如將來不能在這個公司尋求工作,不能提起別的指控,我覺得這很過分,所以拒絕了。

關於三周的假期,在當初談Offer時,我提出增加工資和假期,結果隻得到假期的增加,而沒有工資的增加。如果沒有這多一周的假期,我可能不會接受這個Offer. 我當時要求將這多一周的假期寫入Offer,但HR和Hiring Manager都覺得反反複複付太麻煩,當時正值疫情,能簡就簡,我就沒再要求修改Offer. 誰知現在有這些麻煩。我工作期間有三周帶薪假期,沒有人說過離職時隻承認兩周。我問過律師,他們說這部分由於證據充分,法庭可能會支持。

關於克扣的工資,我心裏不確定能不能得到法庭支持。我雖然從元月四日開始上班,由於元月一日是假期,二日三日是周末,所以我的工作時間和從元月一日上班是一樣的。這個公司是按工時發工資的,關於工作時間有很明確的規定。假期周末不算正常預期工作時間。所以我這三天雖未被雇傭,但按工時仍是全勤。我準備把公司的這些規定都提交給法庭作為證據。

其實我不在乎這點工資,隻是覺得有些公司挖空心思剝削員工,心裏氣憤,不想讓他們毫發無損,所以才費時費力發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