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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23-07-04 00:52: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要自行發明法律

您引用的所謂法源是 "Oral leases " (by word of mouth; spoken rather than written.) 你的情況是雙方有書麵的合約。

至於民事訴訟學校或兄弟會管理不善的問題,您說孩子是個小負責人,不知道您所說的是什麼? 同時您不是已經說了, 警察已取證, 證明沒有性騷擾. 那麼您憂慮什麼?

不過,如果簽約時,您的孩子有書麵或是口頭要求,隻要一年的租約,但是對方拒絕這個要求,強調隻有簽滿兩年,否則不租,那麼現在就有話說。(但是,這不能是空口說白話,你們必須有明確的證據,可以清楚地證明這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