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看法是基於正常認知,但是法律是基於實際的責任歸屬,老貓並不是說對方完全沒有責任,而是對方不是造成您傷害的唯一責任方

來源: 2023-06-15 16:37: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的傷害,主要是在於您於驚恐的狀態下,自行摔倒所致。特別是您提到,事發當時,狗主已經出聲警告,企圖阻止狗狗迫近您。所以,狗主乎略其自身的責任的部分,並不是特別明顯,您可以爭議的問題是,在您所在的地區是否有法律要求全部或是特定品種的狗狗,一旦離開主人的房子,就必須繫繩或是戴口罩的規定。如果有,那麼您就有可以爭議的論點。

至於醫藥費,如果您是保險公司全額給付,那麼,老貓會建議您不要立即提出訴訟,而是等追訴期期滿之前再提出訴訟,因為,之後的後續療程,如果有保險公司不給付的部分,您就可以要求狗主本人或是他所用的房屋保險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