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老板經因資金短缺向我30萬,有借條, 已經三年了, 期間找他要過多次, 他一直推說沒錢讓我再等等。 這種情況是不是我隻有法庭起訴他?如果起訴,有那些步驟或注意點? 有哪些建議? 還有借條有失效期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