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使館電話和郵件,電話不接,郵件都是自動回複,也沒有解釋我的問題,所以到這兒來請教。夫妻均為中國公民並持有美國永久居民(綠卡))定居美國。今想全權委托本人國內的的兄弟姐妹將位於國內的一處房產賣掉. 因無法同時回國處理此事,. 是否可以在美國華盛頓總領事館辦理委托; 在大使館公證申請表中,公證內容一欄中未發現有房產類委托,請問怎麽處理?此房產為夫妻婚後共同財產,但房產證上僅為本人一人,是否需夫妻倆人同時到您館進行公證,還是本人一人到場即可?由於本人在國內銀行戶頭已經超過三年未使用,無法再用。是否可以一並委托兄弟姐妹代收售房款?另外,到大使館辦理委托公證需要預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