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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23-05-16 18:03: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基本上無解,因為這與你的婚姻關係有關,如果你的婚姻沒有問題,你可以代表你的先生全權處理租屋的事項,(最多他寫一個授權書給你),那這就是一個有效的租約,如果你們的婚姻有問題,那就很難說,如果你的先生不同意出租,你將麵對雙重的問題,你的租客,可以向紐約市政府舉報你的行為,這事會成為刑事與民事兩個案件,同樣的,你的先生可以起訴你侵占。(民事)

同時,租客隻要按時交租,(甚至於不必交給你,請法院代管),所以可以一直住下去,直到你與你先生的問題解決之後或是租約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