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母親過馬路被車撞身亡,已經判定是司機的原因。也請了人身傷害律師,律師說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對方是無工作的退休人士,隻能按保險額賠款15,000。朋友非常震驚。請問這種情況就是認栽庭外何解,還是需要進一步上法庭?老人的突然離開,對朋友一家的打擊非常嚴重,難以相信這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