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請教個車事故後的賠償問題。剛買的新車被撞了,我的車全報廢了,對方全責,不巧的是對方的保險不夠賠,隻能我的保險接手。
車我虧了一萬五,我努力爭取,沒有任何空間。我手受傷,眼鏡破損,當時覺得是皮外傷,沒去看醫生。後來一直不敢開上高速,去看了一次心理醫生,花費$130。保險說隻賠眼鏡錢,佩眼鏡前必須要去檢查視力拿處方,我用了自己的眼醫保險但有$30自付,我要求車保付這$30,車保居然說不賠。事故發生在我上班途中,那天我就沒法上班,我要求賠我一天工作薪,居然說不知我當天是否去上班,不賠。有什麽辦法去要回這些賠償?或去哪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