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y appreciate your input.

來源: 2005-05-15 13:26: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孩子4歲不到, 看來在爭取撫養權方麵確實對女方有利些.
其實兩人都不壞,為人處事雖然風格不同,但在朋友中口碑都還不錯. 隻是在金錢這個比較敏感的問題上,女方顯得有些貪婪.女方不願意通過中國方麵解決離婚問題.或者說協議接受男方覺得比較公平的支付.
"反正在美國上了法庭就是老娘比你牛...."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朋友覺得辛苦賺錢去滿足女方的要求,很不甘心,連回國的心思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