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女兒要求她付錢,答應了,但是又說做paycheck的人沒空等理由又拖了三周才又新簽一個合約,付。女兒在那前後做了三個月,前七周都不付錢,做的也不開心,後來找了另一工作走了,但最後兩天的未付。現在問她要,她說按合約,女兒要提前三周告知辭職,拒絕付。有辦法要回最後兩天工錢嗎?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