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各州州法,最高法院1973年決定墮胎權受聯邦憲法保護。現在說墮胎權不受聯邦憲法保護。

來源: 2022-06-24 22:31:5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受憲法保護,最高法院就可以審查州法的尺度,比如什麽樣的墮胎管製合理。

不受憲法保護,就是說各州可以自己禁止或者允許,好比和吸大麻的權利一樣,最高法院不管。

墮胎權國會無法決定,因為和聯邦國會的權力無關。國會一般隻能就聯邦事務(包括跨州事務)立法。墮胎權不涉及跨州事務。

好比COVID戴口罩,聯邦政府隻能規定跨州坐飛機坐火車必須戴口罩,聯邦雇員必須戴口罩,各州學校公司商店帶不帶,聯邦政府無法管,隻有各州州長可以管。所以才會鬧得沸沸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