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

來源: 2022-04-25 14:40: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大姐可以放棄繼承,但是先決條件是妹妹需要先立下遺囑,在其過世之後,財產規定由姐姐或是姐姐的後人繼承。

當然,最重要的事是,所有財產的 10% 捐給法壇,由壇主或是壇主之子 (見下圖)來支配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