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的意思! 先別離, 不管雙方的對錯, 暫緩一緩.

來源: 2005-05-13 20:21:2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真沒辦法過, 以後離也不遲. 反正不要恨對方! 把對方當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