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有一方不能真正放下這個包袱,重新生活確實很困難。

來源: 2005-05-13 19:41:3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確定自己不能承受已經發生或者自己相信已經發生的事,就做另外的打算,不然對雙方都沒有好處。有了決定,也沒必要再糾纏這中間的是非對錯,走到這一步,都有經驗教訓。

離婚程序找個當地律師問問應該很清楚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