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多疑,考慮問題往往不著重點,而是注重無關緊要的枝節,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來源: 2021-10-29 07:55:1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關於簽名一事,根據你的描述,你是事先簽了多張空白或者半空白的文件的,其目的是讓你的律師得到你的授權去與相關組織聯係調取證據,也就是說這是你明確同意的。從常理上來說,你的律師代理本案,也必須要有你的授權同意去收集相關證據。你聲稱這份證據請求書上的簽名不是你的,因為當時簽的半空白文件與此不符。其實這隻是你的臆測,因為律師事務所很容易製作一份有你簽名的文件,而且與你簽名時的初衷毫無矛盾。

這份證據對你不利,你臆測對方律師本來是看不到的,所以又進一步臆想重審案件的可能性,你是嚴重低估對方律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