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真是,我就是這樣的人。看不慣“惡”,尤其是發生到我身上的。

有些看著脾氣很好的,並不見的心有多好。

是一個女的先挑釁我,碰撞我,然後她朋友幫她做假證,最後警察給了我一個指控。我也沒請律師,就這麽稀裏糊塗的留下後患。

我現在得先花半年時間去讀這個,然後再申請。但是考慮到這個如果會影響,就猶豫了。但是這個工作似乎很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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