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有一個人把 RV 停在了我的property上,他說他要付我錢, 我就同意了,他付了一個月以後就再也不付了.
我是不是要像正常的evication teant, file evication case? 還是我可以直接叫拖車公司,把 RV 拖走?
沒有簽協議,隻是口頭答應. 他隻付了500塊錢,現在他人還在RV,就是不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