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時候 律師交了HOA fee, 然後給了我每年HOA 付費的地址, 每年按時交了款。
他們說2 月份有收到郵局退信, 那麽已經知道我沒有收到他們的信, 同時他們查了我們LLC的地址, 送到了家裏地址。
如果上庭, 法庭不是還需要提供serve notice, summon 的證據? 我沒有收到信, 他們還不給board 名單, 不給聯係, 合法嗎?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