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幫幫忙, 千萬別罵我
潭子上想必大家好多人已經知道我過去的情況.
老婆抓著我三年前的出軌行為不放, 就跟一個美國人好上了.
結果老婆(實際上已經是前妻了, 盡管法律上我們還沒斷)懷上了. 開始大家都以為是那個
美國人的孩子...一直到五個月後DNA 鑒定才知道實際上還是我自己的孩子, 然而
現在墮胎已經太晚了.
而且由於孩子不是那美國人的, 他似乎想溜了.
這個小孩並不是我原來想要的. 我在法律上能不能告那個美國人, 讓他也承擔一些義務?
我知道這事丟人, 我希望大家幫我. 罵人沒用.
也借此告訴女士們少輕信美國人的花言巧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