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會不會被反告破壞他人物件?尤其
是已告知他們了...
目前是:我家的跟移除部門的說,拆了移到邊上點,下個月barbecue 餐廳進駐,不也得用你們公司網絡,你這樣敲竹杠也沒意思,況且敲得無理,打起官司你們更麻煩....
移除部門說明天直接跳過管欠費的部門,(因為欠費部門放了個note 在這個地址戶頭上,動此盒要交費)跟construction 部講講移到邊上。看後續吧,反正不能做這個冤大頭。
電話公司到幹脆,說你自個拆了就得了...
我就是想了解下如果真走到官司這一步,法律上,誰更占理?
謝謝檸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