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辯護論點是,我和那個公司的租約是長期的,公司幹什麽我沒法管。
假設你的租約裏麵僅僅是租金押金不許抽煙,沒有提到airbnb的事情,或許你的狡辯還有點用。裝糊塗還可以一直裝下去。
可是你又提起"我們主動找了他們說明情況,",說明什麽了?說明是airbnb了?那麽你不是給自己拆台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