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什麽情況?禍從口出

來源: 2020-10-12 13:06: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的辯護論點是,我和那個公司的租約是長期的,公司幹什麽我沒法管。

假設你的租約裏麵僅僅是租金押金不許抽煙,沒有提到airbnb的事情,或許你的狡辯還有點用。裝糊塗還可以一直裝下去。

可是你又提起"我們主動找了他們說明情況,",說明什麽了?說明是airbnb了?那麽你不是給自己拆台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