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的一家公司網上訂了貨, 後來退了貨, 被稱為20% 的款,我想讓他們把餘款還到我的信用卡上, 結果他們說餘款放在他們公司作為我的credir, 下次購物的時候用,不能取回, 請問有什麽法律條款可以阻止他們這麽做, 把款要回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