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pandemic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 賣房會導致生命危險
其實就是想拖。拖也行,但什麽責任都不負,連該有的security funding都沒有的故意拖不是明顯害人嗎 房子就算是暫時不上市,對方抵押用的security 總得強行執行吧?
擔心的是非常時期,Judge的判決隻考慮瘟疫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