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說,依據判決把錢付了,你的生命不值得這麼浪費....

來源: 2019-12-24 04:02:2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個案件,你一開始就輸了...(這個案件根本就不應該進入訴訟,本來是小錢可以解決的事,你自己沒有經驗,被人家重咬一口,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你這事,老貓不想再浪費時間了,所以聽不聽,由您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