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去年和一個美國的猶太人結了婚,婚後感情還很好,還一起去中國旅遊等等。最近兩個月由於女方的原因兩個人生了一些氣,但並沒有什麽大的矛盾,比如說雙方有外遇呀。但男方卻在一個星期前突然提出離婚,並要求女方盡快搬走,天天催。女方為了這個家庭,舍棄了很多好的工作機會,男方當時提議用AP回美,因為綠卡正在辦理過程中,女方也因換工作失去了H1B。現在男方的母親在旁邊煽風點火,要兒子盡快離婚。但離婚後,女方什麽都沒有了,這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