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想就相當於意向書

來源: 2019-11-17 12:00: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覺得你如果打官司打不贏。我不是律師,隻是憑個人直覺。意向書肯定與合同沒有同等的法律效果,否則就不需要合同的存在了。細節都是寫在合同裏的,意向書裏沒有寫的並不等於不存在,除非K裏特別注明沒有這個台階的存在,否則都以合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