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搞Law的不是最喜歡說這話嗎?

來源: 2019-11-10 11:43:2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Law is the Law!

分不分開應該不在Law的考慮之列啊。總不能夠說你殺了人,以把你抓進牢房導致你和你的嬰兒分開為理由不對你起訴啊!把你抓起來當然是要強行的,難道要很有禮貌的把你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