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 這是我的家,不是別人家的財產!
我先生在遺囑上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了我,因為他的按排,99%的抬頭早已轉成了我的名字。他去世前一星期,還要我在他活著的時候把名字加到房產上,是我不當一回事。其實他提出要在房產上加我的名字已有一,兩年了,是我拖拖拉拉的耽擱下來。在他去世前一年,我在中國探親,他去工會律師那裏留下了補充遺囑,寫明了他的子女不可以以各州不同的法律找我的麻煩。進一步的保護了我。
你看的慣也好,看不慣也好,對我來講,都是無色透明的。你講我改了,貪了,我就改了貪了,怎樣呢?!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