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在波士頓遇上hit-run,有警察的事故報告,對方付全責。租車公司來信說,對方的保險公司付了修車的錢$2000多,但是行政費,車子誤工費和車子被低估費一共$700多,讓我付。請問我該付這個費用嗎?還是讓租車公司找對方(撞車的)掏錢?事故報告上有對方的姓名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