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共是4個人分攤吧?要是隻有你和最後的室友,他最冤枉了

來源: 2019-08-14 10:18:3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作為室友3,來的時候可能就髒的一塌糊塗了。

不過每次換室友,公寓不重新檢查之後,再簽合同嗎? 那你也挺冒險的,幸好不過是換地毯,萬一室友1或者2破壞了什麽東西,你根本不知道,最後還得你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