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後公寓要求我和室友支付地毯更換費,該支付嗎?

來源: 2019-08-13 01:53:2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今年6月剛剛畢業回國,公寓是16年3月份開始租,租到今年6月30日,在華盛頓州西雅圖。中途公寓被賣過一次,所以更換了管理公司,房租已經全部付完,退房的時候沒有任何的inspection,結果在八月份收到了公寓的郵件,說我們的房子地毯太髒了是damaged的狀態,要求我和我的室友支付$2800的更換地毯費,我覺得這個要求非常不合理,所以想來谘詢一下。
1.地毯是有汙漬,但是沒有破損,我覺得是處於normal wear and tear的狀態,管理處根本沒有進行鑒定,也沒有進行cleaning的嚐試,直接發郵件要求我們支付更換新地毯費,我覺得這非常不合理。
2.本身該公寓建立於2015年,到今年地毯已使用過至少四年,公寓要求我們支付新地毯的全部費用,是否有違法律?因為有查到美國法律關於地毯更換的費用是要扣除掉舊地毯使用年限的價值的。
3.我已於今年6月畢業回國,且沒有短期回美國的打算,公寓威脅我們要上collection,如果拒付,是否會影響個人征信繼而日後訪美呢?
PS:房子無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