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要推翻許可證被拒的決定,是以我丈夫的名義上訴的 。費用由客戶出。協議是這樣定的。
我們已經給客戶下了最後通牒,40小時內付錢,否則法庭見。
客戶已經回複了,要求分期支付。這樣就好辦多了,如果他不付,隻能破產他了。
就像檸檬說的,討債案在法庭贏了,都不能保證拿到錢,我是做好持久戰的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