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置頂,謝謝。 我是想問,這個費用是應該我來承擔,還是對方來承擔?

來源: 2019-06-18 18:27:2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情況是這樣:加州的房產是對方婚前的,但是婚後一直是工資支付所有mortgage等費用。

國內的房產是婚後買的,但是資金是婚前的,沒有任何mortgage. 而且99%是我父母名下,1%是我的名下。

財產如何分割,這個可以調查取證協商。但是我有點覺得不太明白, 為什麽是我的律師要我請forensic accountant,我覺得這個步驟是雙方的,費用應該分攤。難不成我請一個,對方也要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