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的一切責任就是確定 bylaws 中的規定被住戶確實遵守於執行,所以不是管理公司或是你的鄰居找你麻煩,是你自己沒有依據 bylaws 中的規定來處理,所以你怨不了別人,隻有說是你自己的行為超過了 HOA 可以容許的範圍,所以你要就是依據規定來處理或是賣房走人.
法律上沒有所謂"無心過失"就可以免責的,最多是你可以要求管理公司容許你到秋天花季過去之後再鏟除,看看對方是否可以容許這個要求,下一次,做任何事之前先弄清處規定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