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學校給我了2,5萬的獎金,根據中美協議是不
用繳稅的,還有在學校我做AR工作的錢也不用交稅!我是意思!我本來想這麽大的一筆免稅的錢,我就用DS身份報稅,比我用夫妻RA身份合報可以退回來多一點稅嗎!!可是計算到後來發現沒有什麽大區別!DS報的話,稅率是25% ,夫妻合報的話稅率是15%(h4沒有收入),所以說那基本3萬的免稅額也沒有什麽用了!就是說假如我總收入是10萬,用ds報,7萬繳稅,稅率25%,用夫妻合報,9萬交稅,但是稅率是15% ,所以沒有什麽區別!DS報,免稅額高,但按單身稅率高,RA報,免得少,但稅率低!我也不知道我理解和說得清楚不!總之我去年拿了25000不用繳稅的獎金,我想用DS報,來多退一點稅,但是算來算去好像和夫妻合報沒有太多的區別。我哪裏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