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這麽長時間的撫養費,到現在了,對方還堅稱,不想給錢,因為這筆錢是由我經手,並不是直接給孩子,怕我占他便宜。我有full time工作,應該靠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而不是總惦記著他的撫養費。美國法庭的裁判是向著女方的,所以判定的child support太高(1K/month),對他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