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老公用情人節我為他買的皮帶抽我,不是第一次了,我沒有報警我想

來源: 2005-04-06 13:42: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強烈支持“想圓美國夢”與“Rongcat”的建議,不要怕這怕那,要留下證據,你有主動權。你還可以谘詢有關的服務機構,她們會提供全麵的服務,幫你熟悉所在國的法律,保護你的權益。
無論你老公有多大的理由,但他沒權打你!這就是不同的地方。

可惜,你不在多倫多。否則,我所在的中心可以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