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女性朋友當年正懷著六個月的孕。被開罰單說STOP沒停。 女士非常氣憤,明明停了,這不是搶錢嘛。正要理論,見罰單上把性別寫錯了,就啥都不說,接下罰單等候上法庭。
法庭上,法官問:你為啥沒停? 答:我停了。
法官說:警察是經過專業訓練的,他說你沒停,不需要證據,他的眼睛就是證據。
女士拿出罰單客氣的說,他的眼睛不能作為證據!我一個懷孕的婦女,他看我是男的。至少說明他當時頭腦不清楚。
法官沒等女士說完就宣布:罰單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