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有一筆收入未報,(10000左右),2004年補報了收入,以為是F1,可以不交稅。結果IRS又來信讓交稅和利息。 又說已經COPY給州了。我把IRS的稅和利息交了。 但迄今為止沒有交州稅。 請問:現在是不是要補交那筆收入的州稅? 被IRS追著補稅會不會對將來轉其他簽證和申請勞工綠卡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