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剛知道我離婚已4年,前夫一直加我聯合報稅。。。他在Ontario居住並報稅。)加我報稅和以在住居民報稅都是為了多拿退稅,他成功的多拿了4年的退稅。)
1.我沒有授權他為我報稅,
2.他按我是在住居民報稅(也就是我在Ontario居住),並拿了全部的退稅錢。實際4年來我一直住在紐約州。
我該怎麽辦?
另外,他私自拆閱,處理了4年來所有我的信件及所有文件,包括我個人銀行的所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