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
(1)首先你應該執行這個合約,也就是及時全額把錢付出去。
(2)你需要確認的是收款人身份,也就是老王指定的李本人。至於李是否出示合約原件並不重要。
為了防止以後出現的法律糾紛要將證據保存好(公證)。如果你的(帶有附加條款)原件丟失就麻煩了。估計李擁有兩個版本,他隻給你看對他最有利的。